科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暨第四届陕西省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16877太阳集团      发布日期:2016-02-27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进一步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5】组字8号)文件精神,陕西省航空学会决定同时开展第四届陕西省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实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单位

陕西省航空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本届陕西省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由学会推荐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8名。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候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该是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保密处理)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推荐的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必须是中国航空学会会员。

(二)为便于学会申报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工作,请申报陕西省航空学会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按照申报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材料要求进行准备,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陕西省航空学会。

六、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候选人工作单位推荐函一份;

(二)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1份复印件和其它材料装订成册)。

(三)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和目录)。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3位专家),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每位专家填写意见表1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最多三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它材料。

七、推荐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包括:

1、《第十一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文件名用本人姓名)、工作照各一张(JPG格式)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

5、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

八、材料报送

2016年3月9日前,各学院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ykjc@163.com。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郝杰 常雅文 联系电话: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