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科技处决定组织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评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前。
二、结题项目范围: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
三、结题验收程序:
1、在科技处网站相关通知内下载并填写《16877太阳集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结题申请表、责任书、成果及佐证材料(论文、获奖、专利、检索证明等)一式5份装订成册,并将成果及佐证材料原件一同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
2、科技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验收工作。
四、其他
1、因故需延长研究期限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院(部)审查签字后报科技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
2、对于已满研究期限且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科技处将进行撤销或冻结项目经费,同时酌情减少所在单位后续申报指标。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科联系,联系人:常雅文,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