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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16877太阳集团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公司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安排,公司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6时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账号申请方式:申请人请将个人相关信息报送至科技处统一添加。申请人通过收到激活邮件登录账号的相关信息同时完善个人资料。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可以继续使用,但必须首先完善个人信息里本人所在“院系所”一项,所有人员的账号终生有效。

3.已有账号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人员的账号终生有效。

三 、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如有合作单位或其它附件材料的可A4双面打印,盖章页单页打印)。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项目提交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系统关闭时间:所有申请人请于201637日下午16:00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各学院网上、纸质申请书审核时间:201638日至9日

3、学校集中受理时间:2016310

各学院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个人的《形式审查表》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请单面打印二份:一份装订在申请书中,另一份夹在申请书中)统一报送科技处,不接收个人送交的申请书。

(二)其它注意事项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受理编号及每页印有“NSFC2017”水印和版本号的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一致。

特别注意:每次退回重新提交后,版本号可能会有变化,最终提交的纸质申请书需和网上提交的版本号一致。

四、网址、电话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二)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如遇系统问题可通过以上电话或在线咨询基金委系统客服

2、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010-62327230,010-62325557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010-62328623,010-62325562

4、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5、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三)科技处联系人:郝杰、常雅文

联系电话:84258597

邮箱:xhykjc@163.com

                                                                               科技处

                                                                            2017年1月10日